火災報警探測器的清洗是利用專業設備在封閉環境中的技術作業,整個清洗系統及操作過程是經市消防協會考核認證并審批合格的。具體清洗流程如下:
進廠;初步檢測;不合格部分通知甲方并告知原因;合格部分解體;清洗;洪干;組裝;檢測調試;老化;復檢標定;貼合格證;包裝;出廠;安裝;測試。
一、拆取
按圖紙或被清洗方要求拆取指定部位探頭帶回清洗車間進行專業清洗工作。每天拆取數量與甲方協商決定,甲方派專人協調工作。
二、探頭解體
解體探頭,按部件分別歸類。
三、清洗
1、不含電子元器件的部件利用超聲波清洗器在純凈水中清洗。
2、電子主板利用電子清洗濟噴灑初步除塵后再利用超聲波清洗器在消防設備專用清洗液中清洗。
四、烘干
各部件在50~60℃的熱風中烘干。
五、組裝
各部件按順序組裝并復原探頭。
六、測試
利用火災探測器電閾值檢測儀進行合格性檢測,測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
七、老化測試
利用“通用火災探測器測試儀”初步加電測試探頭的老化程度,判斷探頭的可清洗性。測試合格的探頭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清洗。
八、安裝
由于安裝部位的改變,現場編碼型探測器的地址碼需重新按特定地點進行設定與主機原程序相適應。
九、調試
由于地址碼開關接觸不靈敏個別探頭需重新撥碼調試,以消除主機對探頭的故障報警。
十、檢測
系統調試合格后運行三天以上確保無故障后,方可進行探頭的火災報警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