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相關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疏散指示標志(包括疏散指示燈)在轉角處的設置距離有明確規定:
關鍵要求:
疏散走道轉角處,應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該標志應設置在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米以下的墻面或地面上。
更具體的位置要求是:標志的燈光指示面應朝向疏散通道,并且其設置位置應能確保人員在轉角處能清晰地看到指示方向。
關于“距轉角距離”的核心規定:
在疏散走道的轉角區域,疏散指示標志(燈)應設置在轉角前方不大于1米的位置。 這是為了確保人員在即將到達轉角處時,就能提前看到指示標志,
明確轉彎后的疏散方向,避免在轉角處因看不到指示而猶豫或走錯方向。
換句話說,疏散指示燈應安裝在距離轉角(墻面的轉角線)1米以內的范圍內(通常指小于等于1米),并且位于轉角朝向疏散路徑的一側。
其他重要安裝要求:
安裝高度: 設置在墻面時,標志底邊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1米(常見為0.3米-1.0米之間)。設置在地面時,應能保持視覺連續,且不被遮擋。
間距: 在走道內,兩個疏散指示標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20米(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米;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于1米)。
方向: 標志的箭頭指示方向必須與實際的疏散方向完全一致。
安全出口標志: 安全出口上方的標志是另一個類別(安全出口標志),通常設置在出口門洞正上方或門洞兩側的疏散方向側(距門框邊緣10-15cm以內),
高度要求與疏散指示標志類似(底邊距門框上沿不宜低于0.3米,或底邊距地2.0-2.5米)。
對于你關心的“疏散指示燈距轉角”的距離問題,核心要求是:應設置在轉角處前方不大于1米的位置,即距離轉角線1米以內(≤1米)。
同時必須滿足安裝高度(墻面≤1米)、指示方向準確、燈光清晰可見等要求。
因此,在設計和施工時,務必確保在每一個疏散走道的轉角處,都在距離該轉角1米以內的墻面上(高度1米以下),安裝指向正確方向的疏散指示標志燈。
這是保障火災等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快速疏散的關鍵措施之一。